审计咨询服务表
复审办字[2012]26号
各有关工程管理部门:
为落实学校主要领导有关加强建设项目事前、事中审计的指示,促进规范学校建设项目管理,提高学校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,经研究决定,我处自2012年9月1日起,对于学校未列为全过程跟踪审计、标的金额在20万元(含)以上基建、修缮工程项目中的部分重点业务环节,提供有关审计咨询服务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下。
一、事项类别
重点业务事项的类别,由我处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审计资源情况,定期予以公示。目前,暂定为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两大事项类别。
二、实施程序
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,当上述业务事项发生时,管理部门可在已初步决策、但决策尚未执行之际,及时填妥《复旦大学基建、修缮工程项目业务审计咨询委托书》,并附相应文本及有关资料送交我处工程审计办公室,相关送审要求可参见《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送审资料基本要求和交接规则(2012年版)》;
我处工程审计办公室在收到送审资料后,将在承诺的时间内及时出具审计咨询意见或建议书,作为工程管理部门决策时的参考。
三、时间承诺
对于招标文件出具审计咨询意见或建议的时间,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;对于合同文本出具审计咨询意见或建议的时间,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。
特此通知。
审 计 处
2012年8月27日
(文本送达:基建处、总务处、保卫处、信息办)